成立香港有限公司 – 擔保有限公司(非牟利團體/非牟利機構)
一般來說,擔保有限公司的成立目的在於促進教育、宗教、救助貧困、信託和基金。大多以此形式成立的機構,雖然營運不為賺取利潤,但他們也未必是慈善。慈善團體必須純粹為慈善用途而設立的。
如團體的設立目的符合以下要求,我們可以協助申請為「認可慈善團體」
- 救助貧困
- 促進教育
- 推廣宗教
- 除上述之外,其他有益於社會而具慈善性質的宗旨
慈善團體可獲得以下優惠︰
- 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信託團體可獲豁免根據《稅務條例》所徵收的稅項。
- 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信託團體經營任何行業或業務,從該行業或業務所得的利潤必須符合下列情況,才可獲豁免繳付利得稅:
- 所得利潤只作慈善用途,及
- 所得利潤大部分不是在香港以外地方使用,以及
- (甲) 該行業或業務是在實際貫徹該機構或信託團體明文規定的宗旨時經營的(例如宗教團體可能出售宗教小冊子和傳單);或(乙)與該行業或業務有關的工作主要是由某些人進行,而該機構或信託團體正是為該等人的利益而設立的(例如保護盲人的社團可能安排售賣失明人士製造的手工藝品)。
- 屬公共性質的慈善、宗教或教育機構,一般來說都可獲得豁免商業登記。
當接獲客戶申請,我們會提供閣下一份申請表以供填寫非牟利機構的資料,其中包括團體的成立目標、委員會成員的數目、會員費、會員類別、董事、公司秘書等,我們將根據閣下所提供的資料草擬公司憲章,並提供兩次免費的修改。當確認公司憲章後,我們將代表我們的客戶申請註冊,通常需時1個月。如果團體想申請為「認可慈善團體」,則需要多6個月時間。
此外,我們還可以協助「認可慈善團體」申請免除「有限公司」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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