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香港有限公司 – 担保有限公司(非牟利团体/非牟利机构)
一般来说,担保有限公司的成立目的在于促进教育﹑宗教﹑救助贫困﹑信托和基金。大多以此形式成立的机构,虽然营运不为赚取利润,但他们也未必是慈善。慈善团体必须纯粹为慈善用途而设立的。
如团体的设立目的符合以下要求,我们可以协助申请为「认可慈善团体」
- 救助贫困
- 促进教育
- 推广宗教
- 除上述之外,其他有益于社会而具慈善性质的宗旨
慈善团体可获得以下优惠︰
- 公共性质的慈善机构或信托团体可获豁免根据《税务条例》所征收的税项。
- 属公共性质的慈善机构或信托团体经营任何行业或业务,从该行业或业务所得的利润必须符合下列情况,才可获豁免缴付利得税:
- 所得利润只作慈善用途,及
- 所得利润大部分不是在香港以外地方使用,以及
- (甲) 该行业或业务是在实际贯彻该机构或信托团体明文规定的宗旨时经营的(例如宗教团体可能出售宗教小册子和传单);或(乙)与该行业或业务有关的工作主要是由某些人进行,而该机构或信托团体正是为该等人的利益而设立的(例如保护盲人的社团可能安排售卖失明人士制造的手工艺品)。
- 属公共性质的慈善、宗教或教育机构,一般来说都可获得豁免商业登记。
当接获客户申请,我们会提供阁下一份申请表以供填写非牟利机构的资料,其中包括团体的成立目标﹑委员会成员的数目﹑会员费﹑会员类别﹑董事﹑公司秘书等,我们将根据阁下所提供的资料草拟公司宪章,并提供两次免费的修改。当确认公司宪章后,我们将代表我们的客户申请注册,通常需时1个月。如果团体想申请为「认可慈善团体」,则需要多6个月时间。
此外,我们还可以协助「认可慈善团体」申请免除「有限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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